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职能
1、具体承担新式农机具的试验、示范、推广任务和农机化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。
2、具体承担全市农机化的科研、参与农机鉴定和科技管理、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发、推广项目的立项、论证、申报和组织攻关工作。
3、指导群众性科普活动,开展技术服务。
4、参与引进外资、农机化技术和装备工作。
5、参与农机区划和农机维修网络建设。
6、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