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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人们签字领取被拖欠的劳动报酬。如皋法院提供
7月28日上午10时,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第三法庭内,随着申请人王某在领款人处签完字,30名工人248万余元工资全部发放完毕。
2017年7月,王某等63名工人来到如皋市人民法院求助,申请执行南通某重工有限公司拖欠他们的劳动报酬共计500万余元。“这些工资是我全家两三年的生活来源啊。”回忆起那时的窘迫与无助,申请人张某仍记忆犹新。
面对着60多名工人的期盼眼神,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行查控程序。可是,被执行公司银行无存款,查封的不动产都已经抵押给银行,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虽然被列入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,但他要么避而不见,要么承诺解决但就是不见具体行动。而查封的抵押物又涉及其他法院首封,无法直接拍卖。承办法官多次与张某某沟通,公司终于在今年5月与30余名工人就200多万元工资款达成了分期履行协议,并按期履行到位。可是对于剩余的200多万元工资款,张某某再次玩起了“拖字诀”,案件陷入僵局。
今年7月,如皋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,组织十多名执行干警对该公司进行搜查,查封了公司财务账册和电脑,并对张某某实施司法拘留。在巨大的执行压力下,张某某承诺想办法将工资余款一次性解决。7月27日,248万余元工资款终于打入法院执行专用账户,执行人员于是通知工人们28日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。
“‘基本解决执行难’不是喊出来的,而是一个案件一个案件‘啃’出来的。尤其对于涉民生案件,应依法用足执行措施,方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老百姓的胜诉权益!”如皋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黄卫东说。